來源:馬祖日報
日期:2012年7月10日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馬祖地區博弈公投已經通過,而在先前反對方所提出「擔心家人成為病態賭徒」、「孩子再等等、媽媽還要賭一把」等社會現象憂慮,若依據目前的博弈專法草案,以上的疑慮可能都是多餘的,因為設籍博弈產業所在縣市的民眾都不能進入賭場,另也規定未滿21歲以下者不能入場,可說是非常之嚴格,一般推定在國內對於博弈還是以高度道德檢視的當下,未來的博弈專法的規定只會更加嚴格、絕不會寬鬆。
交通部是在去年4月公布「博弈專法」草案,邀請來自美國、英國、新加坡、澳門、歐盟、希臘、南非等國專家學者與國內專家學者座談,盼彙整各方意見做為修正草案依據,並在4月、5月分別在金門、馬祖、澎湖舉辦說明會,彙集民眾意見。
依據「博弈專法草案」,賭場只能設在離島渡假村,用意是藉由小型的博弈帶動觀光,也規範博弈遊戲場只能附設在國際觀光渡假區且有面積限制。而政府將對投資者徵收特別稅,稅率為5%到15%,遠低於澳門的39%及新加坡的17%,外界認為會比澳門、新加坡更具吸引力,但基於良性競爭考量,台灣的博弈執照至少2張,博弈專法草案也明訂15年內不再開放第2次。
參考國外的做法,都對博弈投資者有詳盡的身家調查,為防範非法及暴力介入,主管機關將嚴格把關,未來依投資金額大小,要求投資者公布4或5等親的帳戶,全部都要公布,是從源頭把關,投資者還要簽署同意書,並由未來成立的博弈管制局委託國際徵信機構調查,防範非法及暴力介入博弈事業。
去年4月22日召開博弈專法馬祖說明會,由交通部委託的恆業法律事務所主持人范雪梅首席資深顧問、林國彬博士、徐漢堂律師,分別說明此次離島開放博弈事業緣由及博弈法草案相關規範;簡報介紹包括博弈法的由來,採取「有限度」合法開放博弈事業,會訂定一套針對博弈事業的法律,方可妥為監管,並減輕民眾之疑慮,博弈專法經政府及研究團隊數月勉力研擬,已參考美國內華達、紐澤西州、英國、澳洲維多利亞、新南威爾斯省、新加坡及澳門等國立法,並納入各部會及多位專家學者卓見並參酌修改後,已具雛形;簡報也詳細說明管制對象範圍、未來觀光賭場設立模式,可帶動的觀光投資效益,強調為防範非法及暴力介入、防止民眾嗜賭等,主管機關將嚴格把關;林國彬指出,會從「高度管理」來讓博弈的壞處降到最低。
會後,不少民眾表示,原本對博弈有刻板印象,說明會中解除部分疑慮,由於馬祖民風乾淨純樸,擔憂法律還是會有漏洞,希望中央能從嚴把關,至於地方因長期缺乏資金改善基礎建設,如機場等交通設備,民眾亦可望博弈投資能提升地方交通、水電供應問題的改善。
而馬祖現在已通過博弈公投,博弈專法也箭在弦上;草案參考國外的作法,規定未滿21歲、設籍博弈遊戲場所在縣市的民眾,都不能進入賭場,意即未來馬祖賭場營運後,馬祖人不得進賭場消費,賭場外的保安人員可檢查身分。其他國家像新加坡設有基本門檻,要求當地民眾須購買門票才能進賭場,韓國則是限制當地民眾不能進入賭場。另外,接受社會福利補助,及曾有詐欺、詐賭或有犯罪紀錄的民眾,也都不可進入賭場。擔心自己有賭癮的民眾,還可向主管機關申請要求列為禁止名單。
交通部強調,未來馬祖興建賭場後,台灣和其他離島居民要購買機票或船票,花費一定交通時間才能到馬祖,已有深思熟慮時間,但馬祖當地居民若可購票進入,可能造成賭癮,因此草案決定設籍當地的民眾都不能進入。而博弈管制局成立後將與賭場營運單位協調,為了避免弊端,在賭場工作的人下班後都不得在賭場消費,並規定賭場內不得設自動提款機,避免民眾因為太方便提領現款沈迷賭博,希望藉此化解當地民眾的疑慮。
- Aug 24 Fri 2012 15:33
博弈法草案規定 未滿21歲、設籍博弈遊戲場所在民眾,不得進入賭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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