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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時報
日期:2012年7月10日

【黃怡(作者為作家)】馬祖人依《離島建設條例》公投,七月七日由贊成的一邊勝出後(一七九五票對一三四一票)內政部長李鴻源隔天表示,馬祖發展博弈觀光,原就存在四大天先不足:交通、水、油電、腹地,可見馬政府中尚有三兩頭腦清晰之人。馬祖發展博弈觀光,目前尚未定局。

 在台灣的離島中,恐怕馬祖歷年來的曝光率是最低的,一則因為它是戰地,二來因為它的居民講的是一種台灣本島原客閩及外省族群都不懂的福州話,基本上,馬祖的族群始源是閩東,它的文化、景觀在整個中華民國台灣而言,確實相當獨樹一幟。

 當歷屆政府發展經濟無路可走時,腦筋往往就打到觀光上面來了,衝著人性黑暗面,當然「賭」的觀光是最快的。於是,所謂「離島建設條例」就出現一個非常荒繆的條文(第十條之二,第一項):「開放離島設置觀光賭場,應依《公民投票法》先辦理地方性公民投票,其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應經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投票人數不受縣(市)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之限制。」並在同一條第五項,把「賭博」這個刑法上規定的犯罪除罪化了。

 首先必須指出的,以上該規定,對於《公民投票法》是個特別規定。依《公民投票法》第三十條,投票要通過,投票人還得該縣(市)「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否則就是「否決」了。而《公民投票法》本身,相對於憲法,也是個特別法,所以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之二規定,就是個特別又「特別」的法律,似乎當初推動修法的國民黨立委對「建設」博弈觀光,就是那麼志在必得。

 我們不知道前幾天對於博弈觀光投下贊成票的人,都是些什麼樣背景的人,但是馬祖(連江縣)公民數是七七六二人(總人口近一萬人),如今一七九五人就可以隨隨便便決定它的發展命運,在民主法治的精神上是說不過去的。馬祖人可能因為缺乏社運經驗,不然像離島建設條例的博弈條款,本來大可連署要求大法官會議解釋是否違憲的。

 李鴻源說的很對:「目前馬祖當地的水資源,供應幾千名居民沒問題,發展賭場後,來了大量觀光客,未來的水要怎麼辦,用水從哪裡來?」其實還不僅用水問題,依照離島建設條例,開放博弈專區,中央政府還要配合其他種種建設,到時候花的那個不知多少「億」,都是來自台灣全部納稅義務人的口袋。在經濟持續蕭條、財政預歲緊縮的關口,我們每個公民都該想想,馬祖做博弈建設到底圖利了誰?會真的是圖利馬祖人嗎?還是那些一心謀利的財團?

 身為台灣的納稅義務人,為何要站在毀壞人家家園、敗壞人家民風的一邊?執政黨的官商互利,我們有何義務配合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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