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陳節如
民國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馬祖在去年7月7日舉辦賭場公投,在楊綏生和懷德公司提出四個誘人的買票條件(要蓋4C國際機場、南北竿大橋、設馬祖大學和給現金,第一年每人月領一萬八,第六年起每人月領八萬)後,贊成者1795贏過反對者1341人。馬祖的賭場公投結果,開啟了賭場財團和執政當局最近一連串佈局和炒作,包括:交通部加速草擬博弈專法、兩岸博弈特區以及郭台銘表達賭場應該設在新北淡水。

一、賭博只限制在離島嗎?

去年台中胡志強市長曾對媒體公開表示,希望爭取台中設置觀光賭場,他更表示觀光賭場是一種可以很陽光、很健康、闔家同樂的休閒場所。就在前天郭台銘董事長亦表示博弈不是賭博,賭場應設在新北市的淡水,可以帶動會議、展覽和餐飲等產業的投資和發展,朱立倫市長表示贊同。葉匡時部長也表示,希望離島先行實驗(並沒有表示未來不在本島)。紅頂商人和地方諸侯都表達強烈爭取意願,交通部也說是離島「先行」,本島開賭能不鬆動嗎?

各縣市政府窮怕了,眼睜睜的看著草案第七十八條規定,縣市政府可以徵收的賭場營業額百分之七的博弈特別稅收,想當然一定拼命爭取。 跨國賭場財團早就在台灣踏勘多次,大家鎖定的設賭場地點絕對不是離島,而是台灣本島大城市周邊,屆時台灣將整個淪陷。

依交通部的賭場條例草案第一條指出的法源基礎是在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第二項的規定,而特許的主要規定在其第五項「依前項法律特許經營觀光賭場及從事博弈活動者,不適用刑法賭博罪章之規定。」

所以要在本島設置觀光賭場,在法律技術層次再簡單不過,只要在草案第一條刪除離島建設條例的法源基礎,並增列一條「經本法特許經營觀光賭場及從事博弈活動者,不適用刑法賭博罪章之規定。」即可。因此賭場條例有相當的風險可能成為台灣本島開賭的法源基礎。

二、開放賭場是製造貪腐的溫床:

賭場特許執照的發給是主管機關交通部的權責。而如因危害社會秩序、治安、教育等重大公共利益之具體情事,執照廢止則由主管機關報經行政院核定後廢止該特許執照。不管是核發和廢止賭場特許執照,在台灣都將成為創造貪腐溫床的機會。

去年,台灣發生數起部會首長貪腐案件,前消防署長陳季敏在八八風災相關設備採購過程涉貪;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的索賄錄音檔曝光,更讓民眾普遍質疑行政院點頭與否的關鍵因素和有權利蓋印章的院長和秘書長的利益有所關連。就連執法者也涉案,例如八月發生刑事警察局三線二星主秘許瑞山涉嫌插股經營並包庇賭場;刑事局肅貪科科長蔡東成和偵九隊組長陳沛澍在賭場賭博,被檢調當場逮補。

台灣目前地下賭場、賭博電玩、網路下注和菜市場(或彩券行兼營)到處可見的六合彩投注,已經讓國人賭到天昏地暗,因積欠賭債家庭破碎和跑路者不計其數,政府束手無策,執法者一起淪陷。

三、台灣有能力處理賭博成癮者嗎?

賭博不是生理需求,沒有賭過的人不會需要賭博,但是一但賭過,就會有一定比例的人染上賭癮。

用MRI掃描染上賭癮者的腦部,發現賭癮反應與染上古柯鹼毒癮的反應極為類似,成癮的地方在大腦的同一個區塊,當然這也代表要戒除賭癮跟戒除古柯鹼一樣非常困難。這意味著,開放賭場和開放毒品,對社會將產生同樣嚴重的風險。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成癮科束連文醫師是國內專門研究物質成癮的精神科醫師,他也曾坦言,目前台灣的精神科醫學界和心理諮商界,完全沒有賭博成癮戒治的相關研究和能力。因此,縱使如葉匡時部長信誓旦旦說會成立財團法人嗜賭防治基金會,在台灣仍然缺乏相關專業人員來收拾因設置賭場而產生的爛攤子。

前述研究也發現,一個人染上賭癮平均會嚴重影響另外十七個人的生活,而且越親近的人越容易受影響。染上賭癮的人常常會因為要不到錢而對家人暴力相向,盜用公司公款,甚至鋌而走險犯罪,因此,賭場附近甚至通往賭場的公路附近的犯罪率都遠高於平均。

縱使依據草案第五十九條規定主管機關得依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或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之申請對嗜賭、沾染毒癮或因從事博弈而危害其利益者,作成禁止進入觀光賭場的處分,但這樣的申請卻難保不會引來更多的家暴事件,衍生另外社會問題。

結語:

馬祖縣長為了促賭,總是說要給馬祖一個機會,但實際上馬祖並不窮。根據各縣市家戶可支配所得的資料顯示,馬祖的排名僅低於排北市、新竹市和新竹縣,全國排名第四,連江縣家戶可支配所得高達每年106萬,比全台灣的平均還要高出16萬。

如果交通建設真的是馬祖居民心中的痛,那麼交通部就應該府起改善的任,怎麼會搖旗吶喊去期待一個外國人投資的空頭仲介懷德公司來提出附加拿到賭牌條件的建設支票。交通部不汗顏嗎?

馬祖投了贊成票的1795人,就要決定台灣要不要設賭場,這樣的前提基礎未免太過薄弱了。

在賭場的管理政府沒有準備;賭博成癮戒治缺乏專業;行政院和各部會和警界可能收賄的前提下,台灣千萬不要考驗自己和親人脆弱的節制能力,並幻想政府有能力管理這一切。

關於開設賭場,我堅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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