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央社
日期:2011年04月1日

交通部完成「博弈專法草案」,賭場限設在國際度假村,禁止到賭場賭博的對象包括公務員、未成年人等;此外,並可能仿照新加坡做法,外國旅客免費入場,本國人要繳入場費。

交通部說,根據2009年通過的「離島建設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離島觀光度假區內可開設觀光賭場,「博弈專法草案」預計今年9月送立法院審查,做為未來業者申請的依據。

根據交通部委託恆業法律事務所研擬的「博弈專法草案」,對博弈事業採取嚴格審查標準,尤其是申請投資者的誠信;凡任何與申請人有財務或商業往來對象的信譽、背景及資金來源,包括申請人4等或5等親,都要接受徵信調查,從源頭防止非法及犯罪。

交通部也考慮公務員的廉潔形象,擬禁止公務員進出賭場,其他禁止對象還包括未滿20歲的未成年者及領取社會救助的財務邊緣者。

「博弈專法草案」並參考美國、新加坡及澳門負面控制的做法,防止賭客愈輸愈多。賭客或其親屬可向賭場申請設賭金上限,讓賭博有停損機制,一旦超過設定金額,賭場自動禁賭;債權人也可向賭場申請禁止債務人到賭場賭博。

「博弈專法草案」也要求賭場不可設提款機、不能借錢給賭客,同時要有洗錢防制措施。 交通部表示,開放博弈事業是希望以小型博弈遊戲場,引進大型觀光投資,所以賭場一定設在國際觀光度假區,可能仿照新加坡的做法,外國旅客免費入場,本國人將繳入場費,初步建議每次新台幣2000元。

依據「博弈專法草案」對博弈事業應繳稅費的規劃,申請人應繳執照費、特許費及特別稅,若有盈餘還要繳營利事業所得稅,估計每年可為國家帶來至少數十億元稅費收入。

交通部將從4月中起,陸續在金門、馬祖及澎湖舉辦「博弈專法」草案說明會,聽取地方意見,希望讓博弈管理制度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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