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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馬祖日報
日期:2011年12月14日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由馬祖民間首次提出的「馬祖是否要設置觀光度假區附設觀光賭場」公民投票,已確定無法趕在年內舉行;縣府民政局表示,此公投案雖獲「連江縣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通過,及獲行政院核定屬地方自治事項可辦理公投,但卻因遲遲未收到連署書,以致相關事前的行政作業連帶延宕,已確定無法趕在總統大選之前進行公投。

馬祖地區首次「博弈公投」是在今年八月九日啟動,由連江縣商會理事長林中超領銜並發起連署,正式將42份發起連署書於當天下午送達民政局;但依後續規定,全民連署書須達385份以上,且須送出發起連署書的六個月之內完成連署。而目前已過了四個多月,有心推動人員可要加把勁。

針對這個馬祖頭一遭提出的「博弈公投」,連江縣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隨即於八月十九日召開第一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民間提出的「馬祖是否要設置國際觀光度假區附設觀光賭場」。

依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之二規定,開放離島設置觀光賭場,應依公民投票法先辦理地方性公民投票,其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應經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投票人數不受縣(市)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之限制。而此案林中超於今年八月九日領銜檢具附設觀光賭場案公民投票案主文、理由書及提案人正本、影本名冊各一份,向連江縣政府提出,提案人名冊,已依規定格式逐欄填寫,並分鄉別裝訂成冊,提案人應親自簽名或蓋章,並檢附本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符合第5條規定,提案人合計42人,符合本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縣長選舉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五以上(7697人*千分之5=38.48尾數進位39人),符合本條例第6條規定。依本縣公民投票自治條例第七條規定,連江縣政府於收到公民投票提案,經出席委員仔細審查之後,七位出席委員有六人贊成通過,讓此公投案順利通過審查。成為本縣地方性公民投票第一案;後送行政院核定,並於十月廿四日確定屬「地方自治事項」可辦理公投。

博弈公投在公部門的相關程序都已過關,而最關鍵的公民連署部分卻遲遲未見下文,意即發起單位未將385份連署書送達民政局;該局表示,由於收到連署書之後,還要再函請各鄉戶政單位進行查對,檢視各連署人之資格是否符合規定,再交連江縣選舉委員會開會討論何時辦理公投,依規定也是要在連署書送達及查對無誤後的一個月之後至六個月之內辦理,此故,博弈公投已確定無法趕在年內舉行;意即即使今天十二月十四日將連署書送到,各鄉戶政單位馬不停蹄當天就完成查對無誤,再由縣選委會開會研議,也要在一個月之後才能辦理,而一個月之後,也正好就是總統大選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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