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12.21 | - 立法委員黃河清等三十九人認為賭風應有預防的紓解之道,向行政院提出書面質詢,指出應在離島設置「賭博專業區」,政府課稅並監管之。
- 會後內政部長將此提議案交由刑事警察局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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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2.16 | - 臺北市政府舉辦「賽馬座談會」,意圖開放關渡與社子圍賭馬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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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1 | - 澎湖縣籍立委陳癸淼第一次正式以提案條文列入所草擬之「離島建設條例」草案,該草案第十四條明定,可以彩券收入及娛樂性賭博事業稅收,作為離島建設計劃經費, 不過並未被列入議程。
- 陳癸淼立委在澎湖推動賭博產業上可以說是一直都不遺餘力,自李煥擔任行政院長開始,就曾數次對中央質詢開放賭場的可能性,結果都因為李煥及繼任的郝柏村院長堅決反對而未發生多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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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5.6 | - 刑事警察局副局長丁維新召集相關科室主管人員開會交換意見,與會的高階警官一面倒的支持開放賭禁,並達成政府在不影響治安的前提下,應局部開放賭禁的共識。同時建議,由政府召開公聽會,聽取多方意見,慎重評估後再決定是否開放賭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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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11.3 | - 刑事警察局針對台灣地區是否開放設立「觀光賭場」,召開由警政署署長盧毓鈞主持的會議,徵詢各界意見。與會人士意見不一,贊成開放者,大多傾向局部性及有條件性開放,宗教界代表則強烈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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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12 | - 澎湖縣議會也根據八十三年澎湖縣五鄉一市一致贊成設置賭場之決議,通過「設置觀光賭場促進會」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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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1 | - 連院長在宋楚瑜省長陪同下,率領七位內閣閣員前往澎湖縣巡視,縣長提出「以賭場為動力,以觀光為賣點,以休閒、娛樂為中心,以文化為根本」的策略簡報,加上澎湖縣籍立委陳癸淼、洪冬桂及省議員許素葉在一旁傾力遊說的結果,連院長作出設置賭場應該好好規劃,並指示相關部會由研考會主導,著手進行「開放設立觀光賭場」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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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3.15 | - 立法院長劉松藩召集相關部會與澎湖縣府會首長及各級民代舉辦公聽會,會中劉松藩院長強調,希望國人摘掉「文化的帽子」,讓觀光賭場早日成為我國財政收入的一環,就現實面及金融面而言,皆贊成國內設置觀光賭場。
- 立委洪冬桂則要求以經建會主委身分參加的行政院副院長徐立德答覆,「能不能政策性的開放澎湖成為觀光賭場?」徐立德表示參觀過南非的觀光賭場,當時心想「很多國家可以做,為何我們國家不能做!」。
- 行政院會以極為慎重的態度面對此一問題,最後劉院長作成結論,要求行政部門在三個月內提出是否開放觀光賭場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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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3.20 | - 澎湖縣舉行第二次省縣協調會報,會中縣政府請求政府協助澎湖縣推動賭博特區案,省議員許素葉聲稱這是解決澎湖縣建設與財政問題的唯一途徑,縣長與縣議長黃建築也代表縣民,要求省與中央支持這項提議。
- 宋省長也表示,如果澎湖縣民決定在澎湖設立世界級的國際觀光賭場,將會出面與中央協調,全力促成中央修法配合,同時宋省長也責由交通處協同進行研究、規劃。
- 澎湖縣長舉行臨時記者會更表示,如果不允許澎湖縣設置賭場,不如廢縣,將澎湖劃歸行政院直屬,否則在財源短絀,又無發展前景的情況下,澎湖縣可能透過公投方式尋求「獨立」,等澎湖獨立後,還是要開放賭場,吸引外資,否則澎湖的發展無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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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7.5 | - 立法院通過「公益彩券發行條例」。
- 關懷生命協會協同社福團體召開記者會,拒絕以彩金養社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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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10 | - 宋省長訪問澳洲南部威爾斯省,拜訪了當地的一家賭場企業,對於他們創造出的營業額大感訝異與興趣,返國後即要求財政廳、建設聽、旅遊局等相關單位成立的「台灣省觀光遊樂特區研究計畫專案小組」,再前往考察、進一步研商於台省偏遠或離島地區設置賭博專區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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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5.3 | - 「台灣省觀光遊樂特區研究計畫專案小組」前往澎湖縣開會,會中達成台灣應設置觀光遊樂特區附設觀光賭場的共識,並以離島及偏遠地區為優先設置地點,將呈報省長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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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5.27 | - 行政院經建會國家財政小組建議政府開放博弈性觀光事業,藉以增加政府收入。
- 唯立法院朝野立委表示,雖然開放賭禁可增加國家財政收入,許多國家也已採行,但是國情不同,一但開放賭禁是否會造重大社會衝擊,政府必須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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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6 | - 台灣省觀光遊樂特區研究計畫專案小組初步結論,肯定在台灣設置賭博性遊樂特區的可行性。
- 旅遊局長許文聖指出,在台灣設置賭博性遊樂特區應是利多於弊,而最大的困難在於政策的法源修訂,其餘都是屬技術性問題,可以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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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7 | - 世界新聞傳播學院觀光系系主任陳思倫表示擬開「賭場經營學」,引發各界對設定特定遊樂區的不同看法。
- 內政部長林豐正表示,目前各相關單位對此仍未達成具體共識,內政部決定在取得省府有關擬定特定遊樂區成立辦法的研究報告後,成立專案小組研究特定遊樂區開放賭場和賽馬案,以澎湖、綠島、或侷限在特定區作初步考量。
- 台灣省觀光遊樂特區研究計畫專案小組建議,全省casino的設置地點以不超過三處為原則,且以離島為優先,以減少對社會的負面衝擊。
- 經台灣省長宋楚瑜批可,省將於一周內,正式將台灣離島設置觀光娛樂特區並開放觀光性賭博之建議案送請中央,並要求中央參考國外模式,擬定相關法律,以規範賭博罪適用範圍;宋省長並已責成省旅遊局訂定相關「設置準則」,包括設置條件、資本額、及限制條件等作為日後規範Casino的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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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9.15 | - 內政部長林豐正表示個人非常支持開放觀光賭場,但主管機關導底是交通部還是內政部,須由行政院決定。
- 法務部長廖正豪表示,只要在政策上確定,為避免破壞刑法的普遍性,不宜研修刑法賭博罪章,所以他主張另訂特別法「觀光賭場設置條例」,在一定條件下准許設置賭場,排除刑法賭博罪適用的規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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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9.16 | - 立法院首度審查「觀光賭場設置條例草案」,提案人韓國瑜委員表示,此案並不是要設賭場,而是希望透過多元化觀光區的設立,幫經濟困窘的政府增加稅收並拓展觀光,設置觀光賭場的目的是「開源節流」,增加國家稅收,開源是要賺外國人的錢,節流是讓台灣人不用到國外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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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12 | - 法務部長廖正豪於全國治安會議召開之前,針對政府是否開放設立合法賭場的問題時表示,賭博行為是無法禁絕,應作適度疏導,納入管理。
- 澎湖代理縣長鄭烈帶著60%民眾贊成設置賭場的民調,到台灣省政府表達澎湖縣民的心聲,同時要求能將因賭場而獲得的營業稅由原先規劃的5%提高到40%。
- 「國家發展會議」在經濟組的討論中就將「適度開放博弈之娛樂觀光事業」列為主要議題之一,行政院研考會主委黃大洲於會中指出,賭博賽馬彩券等博弈性娛樂的開放合法化,納入體系管理,不但可以增加稅收,又可防止惡勢力的不當介入。環保署署長蔡勳雄則指出,開放賭博性娛樂將可充裕社會福利建設的財源。
- 最後決議將「適度開放博弈之娛樂觀光事業,規劃開徵社會安全捐(或稅),以充裕社會福利財源」 列為「提昇國家競爭力的策略」的三項結論之一,不過此項議題上無共識,仍待朝野各黨派進一步溝同協商。
- 國家發展會議將開放觀光賭博產業列入經濟發展議題總結報告之中。
- 經建會將發展觀光賭博產業列為贈加稅收、發展地方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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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1.20 | - 針對春節加強取締賭博的政策,法務部長廖正豪談到是否應開放賭博的問題時說,賭似乎是人類的天性,如果政府真的無法禁絕民眾賭博,它贊成開放成立賭博專區,制定一套遊戲規則,讓可以替自己負責的人進去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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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1.25 | - 宗教界、保育界、教育界等社會各界召開記者會,指出政府一面揚言將在春節大舉進行抓賭行動,另一方面卻又大力倡導博弈產業的優點,明顯在此春節抓賭行動的背後,隱藏著為開放博弈產業鋪路的真正本意。
- 會中並指出行政院研考會主委黃大洲一貫支持賭博合法化的立場,除了在三年前台北市長選舉中,只有黃大洲贊成開放賭博以外,在去年底的國發會中,黃大洲也發言要求開放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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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5.27 | - 經建會「公共資源效率專案小組」主動做出決議:將設立觀光賭場列入開闢政府財源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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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10.14 | - 立法院針對謝啟大委員質詢政府開放賭博的態度時,行政院長蕭萬長明確表示:「在目前治安狀況與社會風氣考量下,我不贊成開放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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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11.10 | - 立法院召開內政經濟聯席會,在陳癸淼、傅崑成及陳清寶所主導下通過一讀的「離島開發建設條例草案」,草案中明定離島地方政府可以劃定特定區域經營觀光博弈業,其中皇而堂之以「為繁榮離島經濟,增進財源」之名,讓「地方政府可自訂辦法劃設特區經營觀光博弈業,且免徵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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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2.9 | - 聯合報以頭版頭條刊出「離島設賭場 經建會完成草案 主張另訂賭場管理條例 內政部為主管機關 或由政院設置「離島開發建設指導委員會」負責」的消息。
- 針對經建會已完成此項離島設賭場之草案的消息,內政部長黃主文旋即表達明確而堅決的反對立場,行政院長蕭萬長約見黃主文時,亦表示同意內政部看法,即目前治安狀況不好,不宜設置觀光賭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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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2.11 | - 國民黨團立院黨團書記長陳鴻基與學者及八個民間團體代表到經建會,表達反對賭博業合法化的意見,該日下午經建會委員會的正式會議決定,行政部門版的「離島建設條例」草案將不列入特許經營賭博業的條文。
- 行政院副秘書長張哲琛於中途加入經建會委員會議,並轉達行政院關切治安的立場,會中除了經建會陳述正反意見時,提及支持離島設立賭場外,無委員發言支持設立賭場。
- 經建會副主委劉玉山在記者會表示,開放賭場的條文未通過,是因為委員會中明顯未達成開放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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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3.3 | - 澎湖籍立委林炳坤帶領三百多名澎湖民眾、縣長賴峰偉,及縣議會議長蘇崑雄、副議長、議員等人前往立法院陳情,抗議黃主文反對澎湖設置賭場。
- 林炳坤在施政質詢中,指責政府不了解澎湖民情與發展需要,並點名經建會主委江丙坤,指其制定離島建設條例是閉門造車。最後以「行政院未有具體答覆,無法接受」為由,當場宣佈退出國民黨立院黨團。
- 場外近三百位澎湖縣民則要求「公投設澎湖觀光特區」,並要求政府加速推動澎湖觀光及附設賭博等觀光事業,在未獲支持回應的情況下,向立院大門投擲澎湖所帶來的特產仙人掌果表示不滿。
- 澎湖縣生態保育聯盟及澎湖各民間團體則發出聯合聲明,表達反對政府在澎湖設置賭場立場,同時也對立法委員在議場要求中央允許澎湖開放設立賭博產業一事予以譴責,指此行徑無異「逼官為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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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9.24 | - 澎湖縣生態保育聯盟跨海至台灣舉行記者會,發出「離島、本島都不要!反對離島建設條例開放賭場」的新聞聲明,指出立委陳清寶、陳癸淼突然發出通知,將於九月二十五日召開「離島建設條例草案」朝野協商會議,並強烈要求立法委員們於二十五日舉行的協商會議時,嚴拒黑金勢力入侵,也呼籲行政部門嚴防少數人假借選舉利多之名,行政治勒索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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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9.25 | - 「離島建設條例草案」朝野協商會議,出席委員有陳清寶、陳癸淼、林炳坤、羅福助、王令麟。
- 民進黨黨鞭周伯倫則於開會前進場表示,民進黨對casino的設置有不同意見,對於其他條文沒有意見。
- 謝啟大委員到會,明確表示反對casino,並且對於草案內容諸多質疑之下,協商無法進行,主席於是責成經建會,於一週內提出兩個版本的離島建設條例草案可行性評估報告,另再安排時間進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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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10.5 | - 反對賭場合法化聯盟發出新聞稿,指出立委陳清寶、陳癸淼又於中秋節連續假期前發出通知,將再度於六日召開「離島建設條例草案」朝野協商會議,表面上是為了離島建設,事實上他們只要搞賭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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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10.6 | - 協商會會中仍因陳清寶、陳癸淼、及林炳坤堅持將賭場條文列入而未能達成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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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10.8 | - 民進黨立院黨團內政政策小組召開第二次會議,會中針對「離島建設條例草案」作成決議,贊成離島開發建設,但反對設立賭場。 因賭場議題的爭議性被突顯出來,加上選舉在即,立院的討論便被擱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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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6 | - 民進黨籍的高雄市長謝長廷執意發行彩券,引起彩券發行隸屬權的爭議,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彩券條例修正案時,行政院及接獲情報,部分立委有意讓博弈條款闖關。
- 立法院在委員暴力相向後,及民、新兩黨集體退席的抗議聲浪下,國民黨透過黨政運作與強勢動員,以近乎一黨審議的方式三讀通過「公益彩券發行條例草案」內含「為舉辦國際認可之競技活動,得申請主管機關核准發行特種公益彩券」條文。刪除了省及直轄市政府擔任彩券機關的規定,改由中央主管機關財政部指定銀行擔任彩券發行機構。
- 修正條文也納入賦予賽馬等法源的「博弈條款」:內含「為舉辦國際認可之競技活動,得申請主管機關核准發行特種公益彩券」條文 。
- 行政院對「公益彩券發行條例」中通過「博弈條款」表達強硬的反對立場,強調「這項增列條文與行政院現形政策立場不符,行政院堅決反對。行政院將另行審慎研議」,決定不採復議案方式翻案,將以消及性的措施,也就是讓「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發布施行,但針對博弈條款,行政院將不制定行政命令,使博弈條款無從實施。
- 此條款雖然並非直接涉及所謂的觀光賭博產業,但在日後推動觀光賭博產業上,此條款勢將會有相當催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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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3.21 | - 立法院再度審議「離島建設條例」,過程中博弈條款(觀光賭場設置相關條文)引爆相當大的爭議,最後經協商,支持博弈條款的立委讓步,而終於使得「離島建設條例」在刪除博弈條款的情況下三讀通過。
- 對支持者而言,表面上是一個挫敗,但是實際上既已曾經進入最後階段,就有再度闖關的可能。支持的陣營也仍然不斷在私下經由各種管道繼續運作,並繼續藉各種機會,向高層官員探風向或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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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6.20 | - 陳水扁總統在會見離島六縣市議會議長時表示「澎湖觀光事業發展占重要地位,離島設立博弈事業,較能為大家接受,國人也較不會排斥可由離島先行試辦。」
- 此舉乃首次經由元首口中透露出對開放賭博事業之最大利多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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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9.26 | - 行政院長唐飛在立法院接受國民黨籍立委許素葉質詢「行政院可否發展博弈等觀光產業以繁榮澎湖」時指出,澎湖可採觀光特區方向規劃,至於內容則是以朝觀光為主,附帶博弈事業,但不能全靠賭博支撐。
- 經建會主委陳博志表示各國就博弈事業有某種程度開放,因此關鍵在於如何規範,不過,目前我國刑法對賭博仍有禁止的規定,是比較困難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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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0.3 | - 經建會召集相關部會召開「博弈事業由離島先行試辦處理政策案」的會議,會中作成結論之重點為,一、離島發展應該以發展觀光為主,開放博弈事業的發展只是次要輔助措施;開放博弈應以離島為限,採特許制限定核發執照數量。二、有關離島博弈事業的發展,應先行徵詢離島居民的意願,以獲得當地們重支持為前提。三、特許博弈事業的收益,應該統籌運用於所有離島地區之開發。
- 經建會於該次會議也具體要求法務部針對刑法賭博犯罪部分除罪化的條文進行研究;請內政部制定經營管理法律草案;並請交通部針對離島對開放博弈事業方式進一步研究,並研訂相關配套措施;關於稅收與特許費的部分,請財政部研訂相關法令;並達成博弈事業相關後續工作由經建會統籌負責之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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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0.25 | - 美國拉斯維加斯規模相當大的賭場The Venetian集團總裁安德森(Sheldon G. Andelson),以及以色列SFK集團總裁雪恩,一行等七人抵台,並前往澎湖勘查大澎湖國際渡假村基地,以了解在澎湖投資設置賭場的條件,立法院副院長顤穎奇、澎湖縣長賴峰偉、和縣議長蘇崑雄分別表示,現在正是澎湖開放賭場時機,但須由中央高層決策。
- SFK集團表示,The Venetian集團對於到澎湖投資賭場有高度興趣,但也關切幾項因素,如台灣開放賭場的可能與時間表,以及可能面臨中國珠海開放設置賭場,與澳門賭場轉型的競爭,因此台灣開放賭場的時效性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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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0.26 | - The Venetian集團總裁安德森(Sheldon G. Andelson),以及以色列SFK集團總裁雪恩拜會陳水扁總統和行政院長張俊雄,探詢台灣政府對開放賭場的態度和可能的時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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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1.28 | - 交通部觀光局召開有關離島設置觀光賭場之相關配套措施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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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2.27 | - 研考會主委林嘉誠建議,行政院相關部會可考慮開放金馬設置觀光賭場,行政院長則表示,金馬是否開放設置觀光賭場希望在最近的將來能夠敲定。
- 澎湖縣議會議長蘇崑雄表示,如果新政府採納研考會意見,議會將會發動民眾北上抗爭,並建議澎湖宣佈獨立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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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3.7 | - 內政部長張博雅在立院答覆質詢時表示個人支持開設觀光賭場而陳水扁總統也贊成,引起歷來朝野各黨及民間各界對「是否開設賭場」產生最熱且最大的爭議。
- 內政部長張博雅在立法院內政財政聯席會議中表示,內政部為開發離島觀光事業,同意在離島高級飯店內設博弈設施。
- 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召開關於離島設置觀光賭場的記者會中表示,未來博弈事業開放將採取定點、特許制限定核發執照方式開放,不僅在離島開放,偏遠地區也將開放。目前觀光局在研究如何發放執照,對於現行刑法賭博罪章部份條文,由法務部研究除罪化條文,並訂定相關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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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3.8 | - 各大報以頭版頭條刊出離島將開放觀光賭場之消息。中國時報以「離島設觀光賭場 總統點頭」為標題,內容刊載,內政部長張博雅於三月七日證實,陳水扁總統於數月前,接見大澎湖遊樂開發事業所帶的美國威尼斯人集團時,已同意在離島高級觀光飯店設「高級博弈事業」。威尼斯人集團將在澎湖投資二十五億美元,並於三月二日取得觀光飯店建照,在五日動工,預計三年內完成,政府將儘速配合修法。
- 聯合報的頭版頭條以「離島偏遠地區將開放賭博事業」為標題,內容指出,行政院經建會與相關部會,就開放博弈事業達成初步共識。
- 相關部會首長在立委或媒體記者的「逼問」下,紛紛表態。中研院長李遠哲表示,他非常反對賭博。教育部長曾志朗在答覆立委質詢時也表達他個人的反對立場。觀光主管單位交通部長葉菊蘭昨天下午則主動說明,強調絕對不能為賭博而開設離島觀光賭場,在法律尚未完成除罪化之前,國內發展觀光賭場也不適合。
- 關懷生命協會、台灣環保聯盟及綠黨等十多個社運團體,積極串連籌組「反賭博合法化聯盟」,對設立觀光賭場表達強烈反對立場,並表示決定抗爭到底。
- 「反賭博合法化聯盟」沉痛地呼籲新政府,及時懸崖勒馬,不要帶著民眾「向下沉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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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3.15 | - 呂副總統視察澎湖觀光投資環境,並與投資業者、地方人士舉行座談,與會人士對是否設立觀光賭場意見分歧,呂副總統在言談中透露,現階段她不贊同澎湖設置觀光賭場意見,但她表示政府沒有預設立場,一切仍須再評估,並取決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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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3.17 | - 美國米高梅集團的總裁詹姆斯慕潤,在立委林炳坤的陪同下,前往澎湖考察投資環境。慕潤表示很關心台灣觀光賭場立法進度,這也是米高梅是否到澎湖或台灣投資賭場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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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3.19 | - 立委持續關切離島設置觀光賭場問題,張部長明確表示,內政部、經建會、交通部、法務部等各部會可望在兩個月內完成是否開放觀光賭場評估,目前沒有任何答案;一旦評估傾向開放,至少需要半年規畫相關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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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0.15 | -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議由國民黨立委陳清寶領銜提案的「離島建設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在行政部門相關單位主管未列席的情況下,通過了其中十條之三涉及離島得設觀光賭場的「博弈條款」。條文中明定,主管機關如經當地公民五分之一連署,並獲得過半數公民同意,得特許屬於重大建設投資之觀光旅館,及綜合遊樂場經營博弈業務。博弈業務營運後,如當地公民認為不利當地經濟與社會發展,得依前項規定,重行表決其存廢。 由於正值立法院大多數立委忙於第五屆立法委員競選之際,內政委員會此次勉強湊足開會人數,且在幾乎沒有異議情況下,針對修正案完成一讀程序,出席立委雖涵蓋國民黨、民進黨等,據了解,主持會議者是「博弈條款」檯面上的最大推手澎湖籍立委林炳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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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0.19 | - 針對此次「離島建設條例修正草案」博弈條款初審過關。由宗教界、學界、社運界及朝野立委發起的「反賭博合法化聯盟」,在立法院正式宣布成立,並同時發動連署(參與連署的發起人包括,朝野立委林瑞圖、施明德、簡錫 、謝啟大、趙永清、陳鴻基,天主教樞機主教單國璽、總主教狄剛,佛教星雲法師、釋昭慧法師,一貫道總會理事長施慶星,以及基督教長老教會、輔大神學院等宗教界代表,此外還包括來自澎湖的保育團體、醫師公會、教師會等社運界人士),強烈反對賭博合法化。
- 聯盟揚言,必要時並將展開大規模動員,強力阻止立法院接下來的二、三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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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0.23 | - 本聯盟召集人,中華佛寺協會常務理事釋昭慧法師、天主教輔大神學院院長艾立勤、一貫道總會副秘書長蕭家振及靜宜大學副教授葉智魁等,拜會立法院國民黨、親民黨、民進黨、新黨等各黨團,遊說朝野黨團阻止博弈條款的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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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1.8 | - 本聯盟展開全國「反賭博合法化」的聯署運動,並特針對第五屆立委候選人對博弈產業合法化相關法案的態度進行調查。
- 從十一月八日,掛號寄出,計有國民黨九十七份、民進黨八十份、新黨三十三份、親民黨六十二份、台聯三十九、無黨籍或其他三十三份,共計三百四十四份,九日陸續收到回覆,總計收到一一九份回覆,總回覆率為34.59%,回覆中有一○六份表示堅決反對,只有四份表示非常贊成。
- 各政黨回覆候選人表態比率看來,政黨候選人明確表達堅決反對比率最高的是台聯,佔41.03%;次高是新黨,佔39.39%,國民黨候選人當中,回覆明確表達堅決反對者,僅佔不到四分之一,24.74%,次低是親民黨,明確表達堅決反對者僅佔的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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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1.26 | - 本聯盟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公佈調查結果時強調,博弈產業合法化有濃重的黑金色彩,將對社會整體造成嚴重負面衝擊,會禍延子孫的政策,並建議民眾在投下神聖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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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3 | - 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許榮淑在內的多位民進黨立委,私下前往澎湖考察,評估在當地設置觀光賭場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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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4.13 | - 立委林炳坤、曹原彰等三十六人再度提案 ,以「為有效推動離島開發建設,授與離島地區有效刺激觀光之政策工具,故擬擴大離島地區免稅進口商品範圍和使用觀光旅館得經當地公民多數同意後可附設觀光博弈事業」為由,提案修正「離島建設條例」部分條文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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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5.24 | - 澎湖縣「團結自救聯盟」舉行成立大會,宣布六月八日村里長及鄉市民代表選舉日當天,將另設「澎湖縣觀光特區附設博弈事業民意諮詢投票站」,決定澎湖是否開放博弈事業。
- 「澎湖反賭場團結聯盟」成員五十餘人,到會場外拉白布條抗議,並高喊:「反賭場,救澎湖」。反賭場人士昨天在場外質疑部分來澎投資財團有販售未上市股票吸金之嫌。「澎湖反賭場團結聯盟」成員之一的縣議員高植澎說,反賭場人士不反對、更不排斥以「民意諮詢投票」方式反映澎湖引進博弈事業的民意;但必須在有法源依據、資訊充分流通等情形下,由政府機關出面舉辦。他們不容許任何團體或個人將私利矇混擴大為澎湖全民的公益,將澎湖誤導向「賭途」;澎湖應以推動環保觀光產業來自救,希望團結自救聯盟放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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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6.8 | - 澎湖縣「團結自救聯盟」,於村里長選舉以「球員兼裁判」的方式辦理所謂的「博弈事業諮詢性公投」,並藉以誇大宣傳、向中央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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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3 | - 無黨聯盟以「離島建設條例修正草案」中有關開放博弈事業條文,來交換軍購案,獲得謝長廷院長首肯。
- 本聯盟召集人昭慧法師立即拜會民進黨團。
- 民進黨立委黨團踩剎車,未讓博弈條款排入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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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5 | - 財政部依修訂版《公益彩券發行條例》制訂《運動特種公益彩券管理辦法》,案中為賭馬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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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 | - 研考會提出「中南部推動特許競技行運動」計畫,欲在台灣本島開放賽車、賽馬與賭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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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9 | - 由本聯盟與立法委員田秋堇國會辦公室召開「上行下效 建立賭博共和國 官方違法 發行運動彩券」記者會,強烈反對發行銀行連結香港賽馬活動,做為運動特種公益彩券的投注項目。
- 本聯盟召集人昭慧法師於記者會上宣告反賭博合法化聯盟正式上線,要求總統候選人公開說明是否開放博弈條款,賭場議題付諸社會公開辯論,對促賭甚力的總統候選人,推出「反輔選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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