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文章報導)縣政府為了阻止核廢料進駐東吉,繼去年9月23日公告東吉嶼沿岸地段為自然地景保留區後,昨日進一步將全島剩餘面積,除港口周邊地段外,全數指定成為暫定自然地景,準備用地景保護的名義阻擋核廢料。
東吉嶼去年經評選為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潛在場址後,縣政府隨即於9月23日以具有獨特地形、地質意義等理由,將東吉嶼、西吉嶼、頭巾、鐵砧4個島嶼,劃設為澎湖南海玄武岩自然保留區,其中東吉嶼劃設為保留區的為全島沿岸地段,共計160筆土地,面積達40.2906公頃。
雖然東吉嶼全島沿岸地段劃設為自然地景保留區,但經濟部日前仍公告將東吉列為兩個候選場址之一,消息傳來引起地方強烈反彈。縣長王乾發不僅揚言拒辦公投,縣府昨日更再度出招,直接將東吉嶼全島原先未列入自然地景保留區的部分,共計1245筆土地,面積93.9555公頃,全列為暫定自然地景。
縣府昨日進行公告之後,東吉嶼全島除了港口設施及周邊民宅之外,所有土地均為自然地景保留區或暫定自然地景。
縣府表示,將東吉嶼原先未列入自然地景保留區的面積指定為暫定自然地景,是依據文資法第八十二條:進入自然地景指定之審查程序者,為暫定自然地景。具自然地景價值者遇有緊急情況時,主管機關得指定為暫定自然地景,並通知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
東吉嶼全島成為自然地景保留區與暫定自然地景後,島上居民耕作、放牧牛羊及漁獵在不破壤自然地貌的前提下仍允許施作。外來民眾可在區域內規劃動線上行走,島上居民及擁有土地、地上物所有權人可自由進出。
最重要的是依據文資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區域內將禁止改變或破壞原有自然狀態,且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任意進入其區域範圍。另依文資法第八十五條規定,政府機關策定重大營建工程計畫時,不得妨礙自然地景之保存及維護。
若擅自採摘、砍伐、挖掘或以其他方式破壞自然紀念物或其生態環境,違反第八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改變或破壞自然保留區之自然狀態,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縣府強調,東吉嶼有豐富自然地景,不僅是澎湖,更是國家的寶貴資產,有保存維護的急迫性,縣府捍衛自然地景景觀決心不變,決不同意東吉成為核廢料貯存場。
對於縣府拿文資法來抗衡,台電有關人員表示,依據「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辦理選址作業,在經濟部公告候選場址後,依規定必須辦理公投,因此台電還是會按既定程序辦理,相關宣導活動也將如期進行,最快下週起深入望安各村及島嶼舉辦說明會。
記者:蘇文章報導 / 2009/03/25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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