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離島建設條例》2009年修正、增加博奕條款後,澎湖、媽祖接連舉辦博奕公投,去年(2016)10月澎湖公投,反賭方大勝,下一個促賭/反賭戰場將在金門展開。今日(3/10),澎湖海洋公民基金會等NGO團體召開記者會,宣布發起《建設條例》修法行動,訴求將《建設條例》第10-2條、也就是地方公投後可設賭場等條文全數刪除。
去年4月,金門縣議員蔡春生就提出金門公投題目:「為振興金門經濟,開創金門的前途,您是否贊成設立國際度假區,並於其中開放5%觀光博弈?」。當時蔡春生提交460份連署書,若今年(2017)想進入第二階段的公投連署,必須在4月3日前提出5178份以上聯署書;澎湖海洋公民基金會執行長翁珍聖指出,自去年澎湖公投反賭方以懸殊比例獲勝後,金門是推動賭博合法化的最後機會,民間團體將盡其所能將其擋下。
翁珍聖說,民意趨勢證明地方經濟不需由賭博帶動,《建設條例》第10-2條的觀光賭場條文,不符合社會的需求與期待,又會對澎湖、馬祖與金門居民帶來相當大的困擾,地方居民不能這樣無止盡的被騷擾,此惡法必須廢除,才不會讓各離島居民每一兩年就要經歷一次公投,使地方增加更多無謂的矛盾、對立。
目前海洋公民基金會也聯合了金門的學界以及其他民間團體,希望請立法委員推動修法,翁珍聖表示,去年10月15號慶祝反賭方公投勝利時,立委陳曼麗等委員代表總統蔡英文承諾,未來會給澎湖帶來新的發展方向,而現在「修法反博弈」的聯署書也到一個階段,未來將拜訪國會三黨團,並繼續對其他立委進行遊說,希望能進行修法,讓離島發展別再被這樣的惡法綁住。
依《離島建設條例》 第10條之2,若離島要設置觀光賭場,必須依《公民投票法》先辦理地方性公民投票,但與一般公投不同的是,博奕公投不管投票率多少,只要同意票達有效票的二分之一以上即可;但因為公投通過後,觀光賭場之建設相關規定仍須由《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規範,目前《賭場管理條例》尚未立法完成,所以無論公投通過與否,目前都不能興建觀光賭場。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