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經濟日報
日期:2013.03.07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行政院昨(6)日首次就博弈專法六大爭議跨部會協商,獲重大突破,未來博弈事業應繳特別稅、特許費上限為營業收入的13%;並將成立專責單位博弈管理局,採取高規格管理。

至於賭客贏得的獎金是否課稅,財政部堅持有所得就應課稅,主張稅率為20%,但交通部認為將影響博弈事業經營,且亞洲鄰近國家如新加坡、澳門都未課稅,這部分仍待協商。

政務委員楊秋興昨首次邀集交通部、經濟部、金管會、內政部等相關部會審查「設置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先就六大爭議協商,獲得上述結論,行政院預訂4月底完成審查,5月送請立法院審議。

楊秋興強調,博弈事業目前是離島先行,未來如果社會大眾接受,本島也可能開放博弈事業,因此博弈事業必須採取高規格嚴格管理,中央有必要成立專責單位博弈管理局,並傾向三級機關。

博弈事業應繳納地方、中央政府的稅費上限為營業收入13%,包括地方政府博弈特別稅上限為營業收入7%;中央觀光博弈業特許費上限為營業收入5%;業者每年自營收0.5%捐助成立財團法人嗜賭防制基金;業者每年捐助營收0.5%用於公益。

有關業者每年捐助營收0.5%經費用於公益,是否成立觀光博弈公益及管理基金,由於主計總處認為目前政府基金數目太多,仍待協商。

此外,交通部原主張開放國際觀光客可使用信用卡刷卡換取籌碼,爭取國際「大賭客」來台,但金管會擔心形成「卡債」問題持保留意見,最後尊重金管會意見不開放。

行政院官員說,博弈業者稅費占營收13%,低於新加坡15%至17%,澳門的40%。若依新加坡2011年稅收三成估計,政府每年稅收約七、八十億元。

【2013/03/0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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