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15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
蔡姓退休刑警經營家庭式天九牌職業賭場,供鄭姓建商與賭客對賭,鄭姓建商8小時狂輸2450萬元,並遭同桌賭客追討賭債,鄭男懷疑遭設局詐賭,報請檢警偵辦,檢方以無具體事證證明有詐賭為由不起訴,僅起訴提供場所聚賭的蔡姓退休刑警。
▲建商賭博狂輸示意圖 繪圖︰美編林質彬
建商控詐賭 不起訴
身價數億的鄭姓建商指控王男、林男及綽號「阿國」、「阿娟」等人,去年8月19日凌晨,在蔡姓退休刑警所提供的家庭式職業賭場,以天九牌為賭具,「阿國」、「阿娟」卻動手腳詐賭,短短8小時讓他狂輸2450萬元。
第2天與第3天中午,王男連2天約他喝咖啡催討賭債。事後他連夜跑路,不敢再待在新竹地區,向檢警報案後就躲了起來。
王、林2人均堅決否認詐賭,王男辯稱鄭男當天輸了還不走,想繼續賭,意圖翻本,最後才會輸這麼多。林男則辯稱,這僅是一般賭博,因為持續時間長,鄭男賭注越下越大,才累積欠下這麼多錢。
檢方認為,鄭姓建商指控王、林等人詐賭,純屬單一指述,且鄭男自己也說,當天他將身上攜帶的現金輸完後,又向王、林2人借錢押注,最高押1注1百萬元,才會慘輸2450萬元,過程中他卻一直輸,賭到當天早上11點多才結束。
鄭男指控,他發現「阿國」、「阿娟」疊牌時做手腳,因此認為詐賭,此部分情節除了鄭男單一指述外,別無證據足以證明,無從得知對方是以何種方式施用詐術,以及如何分工詐賭。
由於犯罪證據不足,檢方不起訴詐賭部分,此外,檢方強調,賭債因有違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在民法上屬於所謂的「自然債務」,即贏得博弈一方,對輸者並不具有任何請求權。
另外,檢方查出蔡姓退休刑警向友人借用住家,供賭客鄭姓建商等人賭博,並以天九牌作為賭具,為賭客輪流作莊1條,每1條可押注2次,每注金額無上限,以大點吃小點,由作莊者與其他4人對賭,蔡男向賭客每人抽取1千元,共收取抽頭金5千元。檢方另依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罪嫌起訴蔡男。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退休警開賭場 建商8小時慘輸2450萬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