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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聯合報
日期:2012年8月26日

澳門為推展「負責任博彩」以導正社會風氣,決定自今年十一月一日起,將進入賭場的年齡門檻由十八歲提高至廿一歲,且未滿廿一歲不得在賭場工作,新規還對病態賭徒設有兩年的禁足令。

對此新規,澳門大學博彩研究所所長馮家超認為,澳門的「問題賭博、病態賭博」人口呈現上升趨勢,「負責任博彩」不僅是澳門的事,也關係到台灣、香港和大陸,希望新措施能降低訪客誤入賭博陷阱的風險。

博彩業是澳門的財政經濟支柱,澳門普查暨統計局日前公布資料顯示,今年上半年,米高梅、銀河娛樂、金沙、澳博與永利等博彩業者繳交的博彩稅收,達五二一億元澳門元、折合近二千億元新台幣。

博彩業興旺讓澳門政府不愁財源,卻也衍生諸多社會問題。澳門總人口約五十多萬人,卅多萬勞動人口裡有五萬二千人從事博彩業,博彩業平均薪資一萬七千七百元澳門元、約合六萬六千元台幣。

六萬六台幣高薪吸引大批澳門高中畢業生放棄讀大學,轉投入博彩業當起荷官(發牌員),進而引發澳門高素質人力短缺,以及年輕人到珠海吸毒等諸多社會問題。

過去幾年,中共中央已要求澳門對博彩業採「有序管理」方式,澳門立法會日前通過新規定,自十一月一日起,提高進入賭場的限制年齡;針對「病態賭徒」也制訂「禁足條款」,可由賭徒本人或家人提出申請、禁入澳門各賭場,期限最高兩年。

日後遊客未滿廿一歲將無法禁入賭場,若不配合賭場人員的證件查證並胡鬧者,可處一千至一萬元澳門幣罰款;有權檢查身分人員為:治安與司法警察、博彩監察協調局督察及主管人員、娛樂場管理人員。

全文網址: 11月起澳門賭場 未滿21歲禁入 | 陸港傳真 | 兩岸台商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2/7320214.shtml#ixzz25TlznT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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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賭場再添“堵”:不滿21歲,想進?沒門!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日期:2012年8月25日

作者:人民日報海外版

外界總是把澳門與賭場聯繫在一起,但澳門人回避“賭”字,賭場叫娛樂場,下注叫博彩,學者更是天天呼籲澳門經濟多元發展,突破博彩業的一枝獨秀。雖然博彩業運營商將收入的35%作為博彩特別稅上繳,佔澳門特區政府財政收入的七成多,但錢不通神,澳門仍祭出嚴格的法律對博彩業“嚴陣以待”。
  
近日,澳門立法會通過《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其內逗留及博彩的條件》,在行政長官簽署後將於今年11月1日生效。其中最引爭論的內容是,把進入賭場的限制年齡由現在的18歲提升到21歲,而且,未滿21歲,到賭場工作也不行!
  
贊成!別讓年輕人過早沾賭
  
新法出臺,記者詢問人民日報前任駐澳門首席記者王榮久的觀點,他一秒不猶豫地回答:“贊成!年輕人的價值觀和世界觀比錢重要得多,雖然18歲已經成年,但思想觀念仍極易受環境左右,出入賭場或在裏面工作,眼前晃動的都是錢和籌碼,如果年輕人的價值觀扭曲了,未來的澳門可怎麼好?”
  
早在2010年記者採訪澳門青年聯合會秘書長李佳鳴時,她就憂慮賭場對年輕人影響日甚:“隨著澳門經濟的發展和博彩業的繁榮,一些青年放棄學業和深造,即使完成學業也不肯在自己的專業上從低薪和初級工作做起,一步步打下堅實的基礎。相當一些青年選擇做高薪的賭場發牌員。賭場不是哪都有的,如果這個行業遭遇不景氣,這些青年就失去了其他的經驗和能力。擇業不考慮未來,這不僅對青年自身,對澳門的發展也是隱憂。”
  
《澳門日報》評論文章認為這是特區政府負責任的表現,“將進入賭場的年齡限制提高至21歲,透視出社會道德防線對抗賭博危害的無力感,為避免年輕人過早接觸博彩業,須提升到立法層面以防範。法案帶出的另一更重要的訊息是,作為公權力的政府,須適時負起強力推行負責任博彩的責任。”
  
質疑!18歲為何不能自選工作
  
新法通過前已爭論了一年之久,通過後仍有質疑的聲音。
  
質疑一:澳門實施的《刑法典》規定16歲已需承擔刑事責任,即16歲已具備足夠的成熟心智判斷自己的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同時《民法典》規定18歲為成年和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應有的責任,這意味著18歲已經擁有成年人的心智。那為什麼認為他們沒有能力正確對待賭場的負面效應?而且,為什麼不能自由選擇工作?
  
質疑二:新法頒布了“禁足令”,即如果本人或家人提出申請“禁足”,澳門的所有賭場將禁止沉迷賭博的“病態賭徒”進入,為期最長2年。但是,有人提出如果賭場工作人員就是“病態賭徒”,這就令他們失去工作,對他們和他們的家庭是雪上加霜。
  
質疑三:新法的落實有難度,21歲及“病態賭徒”的查證尚沒有嚴密的配套措施。

對此,澳門特區政府官員在不同場合作出回應。
  
一、環境特殊,可以對即使是成年人的年齡提出要求。為了澳門青年的健康發展,付出一些代價是值得的。
  
二、希望賭場在職人員慎重行事,如不幸染上賭癮,應先離開博彩環境,康復後可再任職。
  
三、對不遵守新法的人士及博彩公司將處以刑責和罰款,現在澳門的賭場不設登記制度,但不等於將來不會實行。
  
謹記!拒絕退場會被罰一萬元
  
不管贊成還是質疑,法規上路,爭議讓路,從今年11月1日起,如果你想到澳門玩幾天,進賭場前要想一想自己的年齡,如果管理人員要求你出示年齡證件也請配合。未滿21歲?請乖乖退場。如果你想糊弄或者胡攪蠻纏,對不起,你觸法了,將被罰款1000到1萬元。
  
除了年齡的限制,新法規定不得入場的人員還包括:法院裁判宣告的禁治產人、公務員、醉酒者、攜帶武器等危險用品者、攜帶錄影錄音設備者……
  
為了防止濫權,新法也明文規定了有權要求出示證件及驅逐不得入場人員的身份,包括治安警察、司法警察、博彩監察協調局的督察及主管人員、娛樂場的管理人員。因此,當“被執法”時,也要留意對方是否有合法身份。
  
“澳門人不進賭場,賭客都是遊客”,這個說法傳之有年,記者向澳門大學博彩研究所所長馮家超求證,馮所長說,根據他們幾年的調查數據,這個說法並不準確,澳門的“問題賭博”、

“病態賭博”人口呈上升趨勢,因此他對推廣“負責任博彩”有一種緊迫感,這不僅是澳門的事,也關係到周邊的台灣、香港和內地。他希望澳門採取的措施也能降低內地訪客誤落陷阱的風險。
  
“賭”也需要“堵”,也許二字並肩,才能實現馮所長說的“負責任”。 記者 陳曉星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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